【圆明网】就因为一张真相币传递躲避瘟疫的良方,二零二二年三月七日法轮功学员闫琳女士被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区分局政保支队绑架,二零二二年七月下旬被大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闫琳上诉,被非法维持枉判,目前在南京女子监狱五监区遭迫害。
闫琳今年五十五岁左右,军队转业干部,原盐城市盐都区皮肤病防治所医生。修炼法轮大法后,她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工作单位,闫琳朴实敬业的作风得到所有认识她的人的一致公认,她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闫琳被非法关押地下室、看守所、洗脑班。二零零七年秋,闫琳向民众讲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盐城市盐都区“610”和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区分局国保大队恶警联合绑架。闫琳被非法关押在盐城看守所一年,后被盐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老年法轮功学员倪祥珍女士使用真相币传递避疫良方,被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区分局政保支队绑架。三月七日,闫琳也被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区分局绑架。
酷刑演示:吊铐
三月七日至三月十五日,在盐城市区一家私营宾馆,闫琳被连续吊铐多天,当时闫琳月经在身,流血很多,身体非常虚弱。参与折磨迫害者是盐都区公安分局人员(包括政保支队)。
闫琳被非法关押一段时间后,被所谓“取保候审”而回家。
二零二二年六月,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找闫琳去作笔录后,她被构陷到大丰区法院。二零二二年七月下旬,闫琳被大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七月底,闫琳被检察院人员叫去,后经体检,因她身体状况,回到家中。
闫琳上诉后,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审,被非法维持枉判。后来她被带去检查身体,被非法关押在大丰看守所。之后她被非法送往南京女子监狱,目前在五监区遭迫害。
实施对闫琳绑架关押的责任人: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国保大队队长、610办负责人徐志良,电话:13365181072、0515-88420331(宅)
主要参与迫害的人员还有盐都国保大队副队长吴雷,电话:13961999955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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